故事开始了,灵魂潜入向日葵

凤凰的凤凰 发表于 2011-04-02 21:24:38

今天终于把论文装订成册交给系里。没有任何的释然,反倒是更加沉重起来。我写的那几万字是多么不忍让那些倍受我敬重的老师们过目,怕他们心寒,唯一敢给看的人就是爸爸了,不管怎样,也许只有他不会嫌弃。

最近出入各种公共场合总是要报家门,被追问专业。去学车,知道是中文系的,教练让我帮他改论文;在公司培训,听说我是中文系的,说置地会的刊物要给我开一个专栏;更有甚者,在医院看病,医生看着我的病历卡,说了句,你可以写一个现代版红楼梦。吓得我夺门而逃。每每被别人真心推崇成写作高手之类,我内心就极度惶恐,生怕辱没了中文系的名声。

我真是跌跌撞撞走上中文这条路的,却在这条路上渐行渐远。我从来没有想过要读中文。因为家境我想过学经济;因为弟弟,我想过当医生。最后,因为我自己,选择了保送文强,四年的摸爬滚打之后又保送进中文系。从小我的数学一直好过语文,小时候没有钱买书,看得书特别少,印象中小学三年级我借了一个女孩子的一本笑话大全,结果不小心弄湿了,我围在炉子边烤了一晚上,烤完后书皱皱巴巴的,我实在不好意思还给人家,就赔了她三块多钱,(那时对我来说是巨款了,一毛钱可以买5颗麦芽糖,两根冰棒,两包“唐僧肉”),那本丑丑的书被我留下了,几经辗转,现在不知还在不在。

小学时作文一直不好,及格线以上,80分以下,有一个故事被我写烂了,题目叫《最难忘的一件事》,讲的是我救了一只受伤的小燕子,把她养好之后,放飞她还依依不舍的故事。不知道在哪本作文集上看到的,后来就一直被我借用。上了初中后,我看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就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,那本书很破旧,页面发黄,封皮也没了,但是被我津津有味地看了两遍,现在的记忆里仍然存有保尔和冬妮娅的爱情。初三到高中我的作文开始好转,频频得高分,但是并不是我羡慕的文采路线,语文老师给我的最多的评语就是:朴素、真挚、感人。我发现了,那是我要走的路线。我记得有一篇作文,题目是关于一件小事的。我的故事梗概是这样的:每个月回家一次,要做一个小时的公共汽车,汽车在我们村口停留一下,然后把我放下来,走回家,不过就十分钟。有一次放长假回家时我穿了一双白色的球鞋,刚洗过的,很干净,基本上每次回家时我都把自己打理得很清爽,生怕家人觉得我在学校受罪。因为放假我带的东西比较多,爸爸就到村头来接我。因为家里刚下过大雨,那条小路变得坑坑洼洼,我下了车后迟迟不想往前走。爸爸看看我那犹豫不决的样子,瞬间就明白了,他脱下他的大拖鞋,让我穿上,然后拎着我的白球鞋,赤着脚在泥里往家的方向走了。爸爸的鞋子很大,我走得很慢,也因为我的眼泪掉了下来,不想让他看见。

我是被爸爸严格教育成长的,诸如挨过三次打,因为没有带好弟弟;挨过几次训斥,因为考试没考好,因为放学回家晚,因为干活不认真…….但是,诸如“一件小事”之类爸爸有很多,每每都让我倍感温暖。从不善表达爱意的人那里,得到的爱总是让人无比珍惜。

扯远了,回到读书。今天装订完论文,我发现我研究生三年看的书还没有本科一年看得多,而且看书的目的性越来越强。那时候在浦口,顶多一个星期进一趟城,去最多的地方有两处,一个是大桥南路的家乐福买生活用品,另外一个就是鼓楼校区,因为这边有好多书店。那时候舍不得买一件好衣服,却舍得买一套一套的书,逛得最多的是万象和周边的旧书店,一待待一个下午,再坐5点的校车回浦口,每每淘到便宜的旧书,格外的有成就感。

前天吃晚饭顺便去万象看看,才发现我好久没来了。看中了门口的一本小书,封面上五个小字很可爱:“故事开始了”,想要买,因为书店要打烊了,没买成。心里惦记着这事,今天又过去,发现那本小书并不是我想要的,是一个学术散文集,而不是我臆想的温暖的故事。好比是你对一个人一见钟情,久了才发现她不是你的那杯茶。

因为时间充裕,我精挑细选了五本自己想要的。《在路上》,大二的时候在浦口的玲珑驿就发现了这本书,仅仅是因为名字和简洁如雪的封面而喜欢,不知为何没有买,后来就淡忘了,今天再次看到,不想再错过。《相约星期二》,因为作者是《你在天堂遇见的五个人》米奇·阿尔博姆的,毫不犹豫地买下了。《十字架园丁》,整个封面透露出一股神圣的气息,封面上有行富有哲理,耐人寻味的小字:“生命中最珍贵的灵魂伴侣,从来不是别人,而是你自己”。书店里有很多关于旅行的书,一个日本青年的《不去会死》,继《死在这里也不错》之后的《温柔的旅途》等等,我最后选择了一本叫《旅行箱的故事》的小书,这本小书价格最贵,很薄,因为所有的书都是塑封的,我只能从封面和封底的内容上去判断我的喜好。看到是讲述战乱中逃亡的孩子的故事,我就果断买了。逃亡,孩子,两个让我敏感的词汇。最后一本,也是这篇博客题目的另一半,《灵魂潜入向日葵》,鲍尔吉·原野的,本科时就读过他的散文,很是喜欢,虽然这本小书是一个青春励志集,兴许我已经过了那个年纪,但是我想,不妨抓住最后青春的尾巴。最后,我还想买一本里尔克的诗集,没有找到,下次吧。

我在这里码字,其实我至今也没习惯在电脑上看书。去年十月在昆明时坐在去石林的大巴上,坐在我前面的黄阿姨和她的女儿都在看书,同一本书,《你在天堂看见的五个人》,黄阿姨看纸质的,她女儿用IPAD看。我发现我还是更习惯50后黄阿姨的阅读方式。我喜欢可爱的封面,精美的装帧,我喜欢可以触摸的文字,嗅得到的书香。

无论离中文系有多远,我都想保留一颗安静的心,去想去的地方,看想看的书,爱相爱的人。

最后以偶然间看到的两句小诗作结,不关读书,关于爱情,其实有时爱书也像爱人,也许封面很破旧,但里面很精彩:

你孑然一身却相信一见钟情

爱是幸福的永生,或者凋零

 

  
关键词(Tag): 读书 中文


最新评论

  • 2011-04-15 17:05:31

    爱书的人,总是质朴可爱。所谓朴,有时我理解为诚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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